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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必须尽快告别没有分配体制的时代

发布日期:2021-02-25信息来源: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广州律师必须尽快告别没有分配体制的时代

(本文发表于2012年第一期《广州律师》杂志)

作者: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肖胜方

2011年8月28日,广州律协举办“思路决定出路——律师事务所管理讲坛”,邀请北京律协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学兵律师主讲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机制。2011年10月30日,广东律协与广州律协联合举办“管理创造效益——律师事务所管理讲坛”,邀请时任全国律协副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王俊峰律师再次讲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分配机制。

虽然连续举办了两场关于律师事务所分配机制的讲座,但是我们要问的是,在当下的广州律师业中,有多少律师事务所有分配机制呢?能分配的又是什么呢?

是案源么?不是,因为案源掌握在律师个人手中。

是工资么?不是,因为事务所不给律师发工资。

是利润么?不是,因为事务所没有共同的利润可供分配。

目前,广州律师业的主流依然是松散型的律师事务所,既不给律师发工资,也不给律师分配案源,又没有共同的利润,拿什么来分配呢?因此,有同行说,我们没有分配机制,只有成本分摊机制。

由于案源掌握在律师个人手中,事务所无法对案源进行二次分配,也就无法进行专业化分工;由于没有公共积累,事务所没有资源可供分配,也无法进行战略规划和品牌建设。

由于事务所内部律师之间是松散的合作,因此律师更多是单打独斗。当一部新的法律出台,律师既要学习研究(研发),又要宣传营销(营销),还要提供服务(服务),服务之后又要进行客户维护(维护)。对熟悉的领域如此,对陌生的领域同样如此。这样把律师当神仙,要求律师什么都要懂,并且什么都要做,长此以往,律师只能疲于奔命,不但自己辛苦,客户也很难满意。

由于事务所既不给律师发工资,也不给律师分配案源,花费在律师身上的可变成本几乎为零,因此对律师招聘几乎是来者不拒,导致广州律师数量逐年迅速增长。

一方面,我们欣喜的看到,随着律师数量的增长,律师队伍不断在补充新鲜的血液,律师事业后继有人;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广州律师数量的扩张已经远远大于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律师数量已经出现严重的阶段性过剩,导致法律服务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愈演愈烈,恶性价格竞争的直接后果是服务质量下降,服务质量下降客户满意度就下降,而普遍的客户满意度下降必然导致整个律师行业的社会评价降低。

需要指出的是,广州律师的形象还是很不错的。2008年,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和广州市社科院软科学研究所联合开展了“广州律师形象公众评价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4%的当事人对律师的社会形象表示认可。但是,如果没有恶性价格竞争及其引发的不利后果,广州律师的客户满意度是不是可以更高呢?

对年轻律师来说,认识他们的人知道他们刚做律师不会找他们,不认识他们的人更加不可能找他们,而世界上只有认识和不认识两类人,也就是说,对年轻律师而言,当事人的直接委托是很不容易的。但是,事务所又没有案源可供分配,没有案源就没有律师费,而事务所又不发工资,因此,在生存面前,年轻律师的执业行为很容易发生异化,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这对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我们应该看到,广州律师与北京、上海律师的差距主要不在于律师数量的多少和律师个体素质的高低,而在于拥有良好分配机制的本土品牌事务所的多少。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广州本土事务所建立起良好的分配机制,进行合理的战略规划,并加强品牌建设与推广。只有这样,假以时日,才能与北京、上海的品牌强所相抗衡,才能在激烈的法律服务竞争中刷出广州律师的名片。